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五)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 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