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1995年) 第三章 地图出版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199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地图出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地图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地图著作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复制、发行、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其地图;但是,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