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