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应当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