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