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