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