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