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2年5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同时废止。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