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07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自2008年7月1日起适用本规则。交通部于2004年6月16日发布的《船舶保安规则》(交海发〔2004〕315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