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07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对外发布除保安等级以外的船舶保安信息,并发布全国性或者局部重要性的船舶保安指令。

各海事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授权,向相关单位发布船舶保安信息和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