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 第三章 武装力量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武装力量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规定岗位实行文职人员制度。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