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动员体制,实现国防现代化。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