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四十九条 国家依照宪法规定宣布战争状态,采取各种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领导全体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