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四十五条 国家在和平时期进行动员准备,将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动员准备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和计划,完善动员体制,增强动员潜力,提高动员能力。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