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第三十五条 国家保障国防事业的必要经费。国防经费的增长应当与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