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实行国防动员工作目标责任制,对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军事机关加强督促、检查。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