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 第五章 后备兵员的储备与征召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后备兵员的储备与征召 第三十三条 后备兵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进行兵役登记等形式储备。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决定后备兵员储备的规模、种类和方式。 国家为后备兵员储备、训练提供条件和保障。后备兵员应当依法参加训练。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