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 第六章 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 第三十五条 战略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用。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战略物资的调用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