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年)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