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