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二、 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5件部门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序号:2 二、 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5件部门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序号:2 规章名称:《秦皇岛港中转煤炭分堆质量检验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和机关:1992年12月14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说明:该办法主要针对当时秦皇岛港口煤炭质量工作制定的暂行办法,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