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二、 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5件部门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附件二: 二、 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5件部门规章,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二)。 附件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5)件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