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珍视并保持国家给予的荣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维护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声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