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生前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本法规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条件的人士,本法施行后去世的,可以向其追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