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所管理国家公园的总体规划,明确保护和管理的目标任务、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等事项,并对拟开展的生态修复活动和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活动等作出安排。组织编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深入论证。

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