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2025年) 第二章 布局和设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2025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布局和设立 第十七条 设立国家公园后,国家公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完成国家公园勘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和管理需要及时设置国家公园界碑界桩、电子标识或者电子围栏等界线标志。 禁止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国家公园界线标志。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