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九十四条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四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将受就地诊验人员的情况,用最快的方法通知受就地诊验人员的旅行停留地的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卫生检疫机关、医疗卫生单位遇有受就地诊验的人员请求医学检查时,应当视同急诊给予医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就地诊验记录簿上签注;如果发现其患检疫传染病或者监测传染病…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