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6年)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6年) 第九十五条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五条 受留验的人员必须在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场所接受留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卫生检疫机关同意,可以在船上留验: 船长请求船员在船上留验的; 旅客请求在船上留验,经船长同意,并且船上有船医和医疗、消毒设备的。 第九十四条 目录 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