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9年)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9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五十一条 徒步入境、出境的人员,必须首先在指定的场所接受入境、出境查验,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离开指定的场所。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