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七条 采取本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应当根据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或者解除,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