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三十三条 海关实施卫生监督,发现口岸或者进境出境交通运输工具的卫生状况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必要时要求其实施卫生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