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三十一条 口岸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相关卫生制度,保证口岸卫生状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要求。 进境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交通运输工具清洁卫生,保持无污染状态。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