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