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80年)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8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本规定或者有其它违法活动,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有权进行检查和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