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七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七十条 第七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七十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