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三章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第三章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三)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