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文件格式,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规则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