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十六条 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