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八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