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经营许可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