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肯尼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请求的执行

被请求方应当按照本国法律尽可能迅速地执行协助请求。

在不违背本国法律的情形下,被请求方可以按照请求方要求的方式执行协助请求。

在不违背本国法律的情形下,被请求方可以授权司法协助请求中指明的人员在执行请求时到场。为此,被请求方应当将执行协助请求的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请求方。被授权的人员可以通过被请求方主管机关参与取证活动。

被请求方应当将执行请求的结果及时通知请求方。如果无法提供所请求的协助,被请求方应当立即通知请求方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