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沙特阿拉伯王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与合作的协定(中文本)(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沙特阿拉伯王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与合作的协定(中文本)(202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司法协助的拒绝 被请求方如果认为提供司法协助将有损本国的主权、安全或者重大公共利益,或者违反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请求的事项超出本国司法机关的主管范围,可以拒绝提供司法协助,并应当说明拒绝理由。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