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希腊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2024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希腊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202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对引渡请求作出决定 被请求方应当根据本国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引渡请求,并且将决定迅速通知请求方。 被请求方如果全部或者部分拒绝引渡请求,应当将拒绝理由告知请求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