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2016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数国提出的引渡请求

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就同一人提出引渡请求,被请求方应当决定该人应当被引渡至哪个国家,并将其决定通知请求方。

为决定该人应当被引渡至哪个国家,被请求方应当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所有情形:

请求是否依条约提出;

当请求涉及不同的犯罪时,犯罪的严重性;

实施犯罪的时间和地点;

被请求引渡人的国籍和经常居住地;

各自提出请求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