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总则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七十五条 总则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