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四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四百一十四条 分则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二十二章 目录 第四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