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四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四百零四条 分则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三条 目录 第四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