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三百六十八条 分则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七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