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三百一十六条 分则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六条 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第三百一十五条 目录 第四节